移动冰场,重磅!城区将开建移动式冰场、体育公园……
1、加强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01推动社区文体广场建设
按照每个社区20万元的标准建设文体广场并配备必要的体育设施,2022年确保有条件的城区社区拥有1个文体广场(文体广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硬化场地面积大于1000㎡。包括:一片多功能运动场,可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广场健身舞等运动项目;若干场地标志牌和运动休闲座椅等)。
02加大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力度
对社区内使用8年以上的“一场两台”(1个篮球场两副乒乓球台)、全民健身路径(七件套)统一更换援建,确保2022年城区社区“一场两台”及全民健身路径全覆盖。
03推进新建居住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体育设施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居住区体育场地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社区体育设施的增量。
2020年开展对近三年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复查验收工作,公布未达标居住小区并推动整改。2021年起,市体育行政部门在居住区工程竣工验收前参与对体育设施建设标准的验收工作。
04更新、改造社区现有的公有体育设施
对社区内超过使用年限的公有体育设施在两年内完成更新改造。
05统筹利用社区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场地
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内的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健身场地,并依法享受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06加快社区周边公共空间的体育化进程
将体育设施纳入公园、生态景观廊道和生态建设带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适宜开展健步走、长跑、轮滑、自行车等项目的绿色走廊,配建篮球、足球、门球、网球等大众体育运动项目场地,对公园已有体育设施进行完善。
在岘山森林公园、鱼梁洲环岛景观带、高新区连山湖等地建设体育公园(体育公园:占地面积150亩以上,体育休闲用地占比超过25%,体育项目配置至少6个项目或10个场地,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以上)。加快体育设施进公园进程,新建公园的体育设施配建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15%。
07建设足球场和移动式冰场
利用全国第二批社会足球场地和“百城千冰”试点城市政策资金,在鱼梁洲、樊城区、高新区等社区内建设连片社会足球场地和单体移动式冰场。
08制定社区申报文体广场及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申报程序
城区社区作为文体广场及体育设施援建项目申报主体,项目选址要求公益性用地、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做好申报项目统计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审批建设,建成后由所在社区履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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